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財政廳《關于印發<湖北省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辦法>的通知》(鄂人社發[2017]34號)和《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鄂政發[2018]47號)精神,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,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,同時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(初、中、高級)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的企業職工,可向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申請。經企業和職工申報,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審核,本月十堰市本級第二批共有22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條件,現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9日,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可向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反映。
聯系電話:8667336 市就業局失業保險和失業人員管理科
2021年1月20日
附件:十堰市2020年12月份技能提升補貼第二批申報人員一覽表